65家云南旅行社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被立案调查

2016-12-03 15:11:13 丨 来源:国家旅游局 丨 点击量:
原标题:65家云南旅行社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被立案调查 云南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 30天内可无理由退货近期,国家旅游局会同5部委对云南
原标题:65家云南旅行社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被立案调查 云南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 30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近期,国家旅游局会同5部委对云南“不合理低价游”开展专项督查,责成云南省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问题的65家旅行社进行立案查处。一批旅游购物场所涉嫌与旅行社违法交易等问题正在调查。针对云南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严重问题,国家旅游局要求云南省持续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国家旅游局督查组联合云南各级旅游、公安、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深入昆明、丽江、大理、迪庆、西双版纳等州市,通过线索排查、突击检查、调查取证,锁定了一批旅行社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事实。国家旅游局督查组要求云南对65家涉嫌违法违规旅行社加快完成调查程序,统一执法尺度与处罚标准,依法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同时对问题旅行社顺藤摸瓜,以案查案,要求相关省区市对围绕云南问题移交的线索尽快调查处理。

 

国家旅游局表示,云南是全国“不合理低价游”重灾区,尤其要加强专项督查与集中整治的力度,要求云南在治标层面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旅行社的同时,更要注重从治本层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要从根本上解决对旅游购物场所的监管问题。云南省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旅游局的总体部署,正在推动成立全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实施旅游购物退货“快处快赔”机制;着力构建旅游购物场所监控视频和旅游车辆车载视频系统,对旅游购物及车辆实施动态化、全过程监控;加快修订标准重新认定云南旅游购物企业等级,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购物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使未经等级认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得接待旅游团队;同时积极在旅游购物等游客集散场所的显著位置,以及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公布“不合理低价游”警示及投诉退货等受理电话,公布各州市旅游团队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和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国家旅游局对云南“不合理低价游”的整治工作不设时限,分阶段推进,并根据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情况采取“回头看”,集中力量对云南及其客源省开展工作调度、暗查暗访、督办督查和情况通报。



据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消息,今日,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揭牌,向社会公布旅游购物退货投诉受理电话400-0060-822,推动实行旅游购物 30 天内无理由退货,每周在主要媒体上公示退货未处理结果,对不退货或退货不及时的旅游购物企业予以曝光。这是国家旅游局推动云南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一项重要治本举措。

 

近期国家旅游局对云南“不合理低价游”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梳理投诉线索问题发现,云南旅游投诉逾85%由“不合理低价游”和诱导强迫购物引发,逾70%为旅游购物退货诉求,要求云南把规范旅游购物作为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重点环节,加快建立旅游购物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云南省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云南省旅游商会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建立旅游购物退货“快处快赔”机制,公开、快速、有效办理旅游购物退货投诉。这一举措有利于游客在云南被诱导、欺骗购物情况下,对已购旅游商品进行无理由快捷退货;有利于遏制云南旅行社“零负团费”恶性竞争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

 

国家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出门旅游要谨防“不合理低价游”的“价格陷阱”;要警惕购物场所虚假宣传,诱导或欺骗消费等“购物陷阱”;要注意保留旅游合同、付款收据、购物发票等凭证,不与旅行社签“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旅游购物时要索取与购物企业同名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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